按照苏州大学《关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学部评审工作统一部署10月11日中午12:00,我院在403-3119会议室顺利进行了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学院副院长张洪涛、陶金、杨雪珍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及相关老师、研究生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张洪涛副院长主持。

   


    经过前期的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共有22名候选人,其中博士6名,硕士16人,入围今天的答辩环节。张洪涛宣读了答辩要求评分规则并强调学院要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及要求评出品学优良、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生。

    申请的同学分别从思想、学习、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五分钟陈述,答辩过程中,评员会申请者的课题内容,发表论文中的贡献以及实验记录本记录情况提出问题。申请者再进行答辩根据面试答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并逐一打分。根据综合测评分和面试答辩分的综合成绩最终评选出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

    在评审过程中,张洪涛多次强调,实验记录是科研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的原始资料。研究生应仔细阅读学院科研实验记录要求,务必把实验结果体现在实验记录本上。

    院党委纪检委员杨雪珍强调了评审环节的注意事项并对评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圆满结束为我院良好的学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营造努力学习、热爱科研的积极氛围。最后,评审委员会对参与答辩的同学表示肯定,并希望同学们继续脚踏实地、奋勇前进,在科研上再创辉煌。